01.
我姓鄭,我前妻前段時間找我復合,被我果斷拒絕了,更可笑的是,復合的理由是因為她懷孕了。
但我還是一口回絕了,畢竟這孩子是誰的還沒個准信呢。我跟她認識是在工作的時候,別人介紹認識的。
她的工作是做公關的,雖說沒什麼職業歧視的意味在裡面。但她的工作性質,就是讓我覺得她這個人就不老實。
我們剛接觸的時候,她幾乎每天在我面前打電話都是跟不同男人,雖說都是工作的事。但聊得語氣,讓人聽了就是覺得關係不簡單。
她長得很好看,這也是我對她動心的很重要的原因之一。我們後來結婚,也是接觸了一段時間,覺得還是挺不錯的。
而且她的打算是結婚後,就辭職。正是因為她這麼說了,所以我心裡也放心了不老少。